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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一个多月公司不让我走

合同纠纷
2018-05-04 10:41:4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试用期员工,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可;正式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可。二、你只要履行了法定通知义务,到时间就可以不再到公司工作。三、如果公司不跟你结算和支付离职工资,你可以收集你曾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发薪账户的银行流水等、通知用人单位辞职的邮件或与用人单位人事沟通辞职事宜的录音等等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四、如需进一步咨询,建议直接电话联系专业律师。
  • 如果你是正式工,提前30日通知了公司(有书面证据,没有书面证据,可能公司不承认),可以离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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