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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产品经理已经五年了,但是我现在不想要在这边工作了,我想要回老家发展,但是我不知道企业年金应该怎么办,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律师,辞职后企业年金怎么办?我可以提取出来吗?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一下。

合同纠纷
2018-07-17 06:30: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辞职后,企业年金不可以提取出来。您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五年,现在您想要辞职回老家发展,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只有在退休的时候才能一次性或者定期提取出企业年金。也就是说,您只有工作到您退休了,才能提取出企业年金。不过您可以辞职,然后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将您的社保转移到您老家去,然后您在老家工作的时候可以继续缴纳社保费用,社保缴费年限会继续计算,不会重新计算的。
  • 签定合同必须是合同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强迫他人签定的合同是可撤消的.公司以不签保证函不给档案和社保手续为由强迫劳动者签定保证函是违法的.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你在终止合同关系后还应当对在原单位知悉的商业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公司应当无条件给你档案和转移社保关系.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1、首先,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2、就您的情况看,单位除了培养费以外不能举证存在其它损失,因此劳动仲裁委依据劳动合同条款裁决支付赔偿金的依据不充分。理由是:劳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提前解除应当支付违约金。虽然有“应赔偿单位因培养造成的损失,金额为:1)合同期月平均公司的三倍,2)本协议任期未满期间每月500元”这句话,但同时有“因培养造成的损失”的字眼,我对本条的理解是属于培训费赔偿的约定,后面“1)合同期月平均公司的三倍,2)本协议任期未满期间每月500元”是对培训费赔偿方式的约定,应理解为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3、按照原劳动部的规定,要求培训费赔偿必须是用人单位实际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且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下才受支持。但如您所说的,既然不存在技术培训,当然无需向单位支付所谓的培养赔偿费。建议您到法院起诉。
  • 您好,您在离职的时候您的企业年金是不能提取的,只有这四种情况下可以提取企业年金: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出国定居、死亡。但是企业年金是可以随您转移的,如果您老家的公司没有企业年金这项福利,那么您的企业年金账户暂由您原单位保管,等您的企业年金有着落了您可以转移,或者您到退休之后再将取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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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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