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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农村的,现在一直都是住在棚户区,但是我们附近有一个地方要开发旅游区,所以我们那儿就要被改造,但是不知道补偿是怎么样子的,所以想请问一下律师,棚户区改造要补偿吗?有没有什么标准呢?希望律师可以告诉我一下

房产纠纷
2018-05-03 12:07:5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棚户区改造是有补偿的。棚户区改造的标准是这样的:(一)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二)房屋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房屋: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
  •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知悉,现答复如下:棚户区改造也是要补偿的,标准为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增加比率为40%;大于或等于25㎡、小于33㎡的为35%;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5㎡以上的范围一般在20%-25%之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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