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8年多,从事销售岗位,单位在北京有多个门店,去年年底我所在店铺合同到期撤店,将我调到比原来店铺远一半路程的地点工作,我没有同意、并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理由是公司没有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然后我休了一个月病假,听老总说半年内我原店铺会开业,我又撤了仲裁配合调店,但是目前原店铺没有开业的迹象,现在所在店铺又面临撤店,公司又要给我安排到公司旗下其它品牌店铺,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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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的约定,如单位单方改变公司的工作地点,且拒绝考虑劳动者意愿,根据公司处理方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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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的约定,如单位单方改变公司的工作地点,且拒绝考虑劳动者意愿,根据公司处理方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追问:合同约定地点是北京等。现在的销售工作单位的合同都是北京,没有明确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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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单位单方改变公司的工作地点,且拒绝考虑劳动者意愿,根据公司处理方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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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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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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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劳动合同怎么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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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