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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我与现在的工作单位至2005年7月建立劳动关系以来,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我提出辞职是否就可以不受,书面申请,30日后自动生效的法律约束. 由于打印机出现故障,我于2006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将辞职信发到老总邮箱,并在同日老总查看了该辞职信. 如果公司不同意我的辞职,2006年8月17日,我的辞职信是否可以生效,我是否可以自动离开公司? 我离开后是否还可以追讨公司欠下的我2005年7月到2006年7月的保险福利待遇? 谢谢各位律师

劳动纠纷
2006-07-25 01:08: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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