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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尊敬的律师!我想问一下,我跟丈夫离婚了,但是没多久他又回来跟我一起生活,离婚时所有的家产孩子外债都归我所有(当时因为他嗜赌成性给家里背上了几十万的外债所以才离婚的)他回来总以为改好了,没成想还是不改,而且把车给抵押出去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保护我的权益?谢谢!

民事相关
2018-05-02 11:51: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你好,已经离婚了,所欠债务与你无关,建议远离这种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