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之前我在马路上面走路,突然有一个人从后面把我撞倒在了地上,好像是因为他自己忙着去赶路但是就把我给弄摔倒了,现在我还住进了医院里面,他一直也没有来看过我,我想要去起诉他要求他赔偿我医药费,但是不知道这个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呢?

损害赔偿
2018-05-01 09:55: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希望以上回复可以帮助到你。
  • 按照民总关于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来说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法律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也就是自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除此之外,法律规定,自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一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