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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出租车司机,有一天碰到一个喝多酒的乘客,我老公把他送到该下车的地方他不下车,还把车门打开,我老公怕过往的车辆碰到车门,我老公就下车想把车门关上,他一看我老公下车就上去拽我老公两人都摔倒了,他俩就撕打了起来后被路过的行人给劝开,我老公去派出所报了案,当时派出所也出了警,警车到现场没有找到喝酒的那个人,当时我老公手机坏了两个,眼睛也坏了脸也被对方给挠破多处,过了十天左右派出所给我老公打电话问我老公是不是17年12月6日跟人打架了,我老公说我已经报过警了呀,警车跟我老公说你到派出所来一趟吧,我老公去了后,警察和我老公说对方左胳膊骨折了,当时警察也没有做出什么处理,今年4月份警察又找到我老公说对方已做了伤残鉴定是情伤二级,已经立案了,我们家想跟对方调节警察不跟我门对方的联系方式说是为了双方考虑,我们又要求警方给我们调节,现在对方也同意调节,我们也同意对对方进行赔偿,对方同意给我们写谅解协议,请问我们现在还要走司法程序吗,如果走司法程序我们会被判刑吗,如果判刑能判多长时间呀

刑事案件
2018-04-30 1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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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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