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承包北京某公司工程,工程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需要工程完工后双方核对后进行工程结算,合同约定工程结算完成后北京某公司需拨付本公司90%的工程款,在工程结算清单完成后,北京某公司提出如果想拨付工程款必须购买其旗下控股某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否则就拒绝拨付工程款并且不予签订结算协议,本公司迫于资金压力只能同意。签订协议之前本公司前往查看楼房状况并询问房价时,对方销售负责人员以还未签订协议为由没有允许看房,但告知本公司楼房均价为6000元/㎡。待本公司签订协议之后再次前往楼盘处向对方提出看房时,对方销售负责人告知本公司此楼房实际市场价格为4000元/㎡左右,并且楼房内存在质量问题还在维修当中。本公司向对方销售人员提出质疑,对方销售人员告知本公司,这些都是北京某公司授意他们这样做的。我公司可否向法院提出撤销购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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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妥善处理,或者安排律师介入查看合同
追问:针对整个过程本公司可否提出撤销购房协议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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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