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哥哥,从去年出去外面打工了就一直在工地上干活,他们老板说每到过年的时候才会发工资,但是他去年干了一年也没有发工资,他现在想要追讨债务。想请问一下律师,追讨债务诉讼费谁承担了?一般是败诉方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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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您的描述,追讨债务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所以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交纳;如果案件判决部分支持部分驳回,那么诉讼费用是由双方分别承担的,具体的比例有法院决定;如果案件和解结案,那么由双方协商诉讼费用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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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我国《诉讼费用交纳规则》的规定,一般的民事案件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说案件最后以调解结案,那么就应该是由当事人协商如何交纳;如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由法院决定各自承担的比例。以上回答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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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方预交,败诉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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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