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男方出资买房写的女方一个人名字,分手了应该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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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你们可以自动解除同居关系,对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券债务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起到人民法院,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纠纷提起诉讼。
2、对于您的这种情况,法律并没有直接的规定,参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纠纷的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婚前由一方或双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产,如果有证据查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购房,在离婚时在离婚时,应考虑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所以,如果起诉到法院,房屋的产权可能会判给你,但你需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但是如果你们之间存在着借名买房的情形,那房屋产权归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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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有协议吗?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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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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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约定的话,应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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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共同财产,男方可以要回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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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有协议吗?如果没有,她应该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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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获得的房产。需承担举证责任 ,证明该财产属自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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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赠与,没有证据无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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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否有约定,如无约定,可据,之所以登记在女方名下是以将来双方登记结婚为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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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视为女方个人财产,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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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你们可以自动解除同居关系,对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券债务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起到人民法院,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纠纷提起诉讼。 2、对于您的这种情况,法律并没有直接的规定,参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纠纷的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婚前由一方或双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产,如果有证据查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购房,在离婚时在离婚时,应考虑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所以,如果起诉到法院,房屋的产权可能会判给你,但你需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但是如果你们之间存在着借名买房的情形,那房屋产权归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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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