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打掉孩子一个多月连个电话也没有信息也没一条,费用也不给,这种事情我该怎么解决 您好,我和男朋友怀孕后他就不联系我,后来让我把孩子打掉,打掉孩子一个多月连个电话也没有信息也没一条,费用也不给,我出了小月子去找他补偿手术费和营养费一万五,当时他答应给我,现在半年过去一直拖着说没钱不给,这种事情我该怎么解决

交通事故
2018-05-17 14:45:2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你好,建议尽量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要求支付医疗费及营养费。
  • 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解决。
  • 这个问题只能协商解决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要求支付医疗费及营养费。
  • 您好,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收集证据起诉主张医疗费、营养费等
  • 您好,协商不成时您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