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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同学,他们家开了一个汽车租赁公司目前就是从事于一些汽车的日租月租的这种类型,而且他们汽车范围也挺广的,有中高档汽车都有,我想请问一下,如果一个企业汽车租赁公司,想约做越大的话,她们应该注意些什么地方呢?他们可以从什么地方去扩到它们的经营范围呢?

合同纠纷
2019-03-09 22:07: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你提问企业汽车租赁需要什么资质的问题,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租赁汽车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还要到交通局办理汽车租赁的管理处办理资质认证和租赁车辆认证,最后还要拿到机动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最后将租赁的汽车办理车号牌即可。
  • 您好,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汽车租赁首先需要营业执照,要通过工商管理局的审查批准。其次,创办企业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经营期限不能超过20年。企业内部还要有具备合格资质的管理人员和完备的用于计算机管理系统;。汽车租赁企业需要保证车辆安全、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还要有相关的合格凭证。主要的程序是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根据工商管理部门完成相关步骤。
  • 公司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即是需要办理前、后置许可证的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企业可以自主申请的项目。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
    1.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2.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   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对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做了区分。我国《民法能则》42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49条规定“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应当在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然而,由于交易的频繁,不可能每个交易相对人对公司的行为是否超越目的范围有所了解,而这种行为又一概无效的话,极不利于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利益,限制了公司的活力,降低了交易效率。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  可见,我国现在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对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区分为两种:当其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属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禁止经营的范围时,属无效;当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只有不在核准经营范围内时,才可以不应认定其无效,当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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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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