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是某百货商店和某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
某百货商店由甲、乙、丙三人合伙组成,每人出资30万元。2006年12月,某公司向某店出售一批针织服装,价款总计30万元人民币。期限届满时,某店没有按约付款。某公司多方调查后发现,该店因经营不善已欠债达150万元,资产仅为60万元。而甲因商店负债累累已不告而别。乙、丙不得不宣告企业解散,并表示将以企业的全部剩余财产清偿债务,超过部分的债务不再清偿。
某某公司由**贸易公司等5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每方各出资100万元。公司成立不久,因竞争过于激烈而经营不善,此时公司资产为400万元,所欠债务为750万元,其中包括欠某公司的150万元。某公司分别将这两家企业及其投资者告上法庭,要求其清偿所欠货款。
请问:
1、法院是否受理起诉?
2、法院是否支持某公司的诉讼请求?两家企业如何清偿所欠某公司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