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喜欢看一些警匪片,尤其是喜欢看一些警察去抓获毒品的电视剧。但是对于一些电视里面的东西我又觉得不是很可信,所以我想问一下律师在中国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安机关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呢?会不会和电视里面演的有很大的区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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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关于这个你可以明白,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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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国公安机关在刑事办案时主要试一下程序: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电视上演的与现实生活中还是有较大区别的,所以不要太过于相信电视上的办案程序,要以法律为准。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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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