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借条上只写了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没有写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还款日期已过9个月了,请问担保人还有替债务人还钱的责任吗?这样写的借条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麻烦律师给解答一下,谢谢!

债权债务
2018-09-25 02:27:3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是胡律师,你说的担保属于保证,没有约定期限的,是保证期间是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这期间如果出借人没有向你主张权利,保证人就丧失了还钱的责任,反之,保证人承担还钱的保证责任。
    追问:律师你好!非常感谢您的热心帮助,我问一下如果在我上面说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付了利息,债权人写了收到利息的收条,原始的欠条没有还给债务人(没有通过担保人),用原始欠条起诉的话,担保人是否还有替还
    追问:律师你好!非常感谢您的热心帮助,我问一下如果在我上面说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付了利息本金没给,债权人写了收到利息的收条,原始的欠条没有还给债务人(没有通过担保人),用原始欠条起诉的话,担保人是否还有替还的责任?望您在百忙之中给我解答一下。急!急!急!再次感谢您!
  • 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收到还款期限后的半年之内,超过半年的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追问:律师你好!非常感谢您的热心帮助,我问一下如果在我上面说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付了利息本金没给,债权人写了收到利息的收条,原始的欠条没有还给债务人(没有通过担保人),用原始欠条起诉的话,担保人是否还有替还的责任?望您在百忙之中给我解答一下。急!急!急!再次感谢您!
  • 担保是有期限的,法律规定自最后还款日第二天计算,超出6个月的,担保人不在承担保证责任。
  • 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现在起诉借条没有过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对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纠纷,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即2年的规定,但诉讼时效的起算必须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0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1条规定的精神,公民之间的借贷,未约定付款期限的,出借人即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请求返还。因此,其诉讼时效就不能从出具借条或欠条时计算。因为在借款人借贷出借人款项时,出借人借给债务人的借款期限是不确定的,即出借人允许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期限是不确定的,借期可以是二年,也可以是三年或者更长时间,其主动权在于出借人,而不在于借款人。  根据以上论述,在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中,如果借款条或欠款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只要债务未超过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就不应当认定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合理时间内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1、《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2、《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即是说,该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应当自要求偿还借款时起算。合理期限不能超过1年
  •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还款日期的两年,则有可能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