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这件事情: 我司于今年3月份申请了一个德国的国家展览会, 当时是填了一个申请表, 后来德国方面回传真给我们传来了发票和摊位号, 由于他们在发票中注明说只有在全额付款的条件下这个摊位才存在, 如不付款, 德国方面有权取消. 我司后来由于别的原因就没打算去参展, 所以也就没有付款, 后来也没去参加展会. 可是展会已经结束两个月后, 德国方面竟然要求我司付款, 不然就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请问这种情况我司该不该付款?

经济相关
2006-07-22 10:03: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这需要看看详细的资料才能回复您,建议就近持资料咨询律师。
  • 谢谢两位的回复, 是这样的, 我们只是填了一个申请表, 后来德国依据这个表示我司已确认摊位了, 其实我们没有确认摊位. 后来他们发了个传真过来, 是发票并给了摊位号, 但是上面注明, 只有全额付款才有效. 我司并没付款, 也没有去参展. 德国方面后来以我司没有取消摊位为由, 要求我司付款, 不然就告我们了. 我们觉得奇怪的是, 为什么是事后两个月才来要钱, 而且我们在没有付款的条件下, 竟然给我们寄了邀请信和参展证. 所以请帮忙分析以下, 如果打官司, 我司胜诉大吗?
  • 德国方面要求你司付款的理由是什么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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