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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老公结婚两年之后我们生下了第一个孩子,但是后来孩子因为老公的过失去世了,本来我跟他感情也不好,所以现在我想要跟他离婚,我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应该怎么写自愿离婚协议呢,这个自愿离婚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

民事相关
2018-11-22 07:38:1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离婚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三个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孩子的抚养权: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 离婚的意思,财产,孩子等协商分割好,可以找律师代写!
  • 需要双方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书写离婚协议,才可以领取到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您好,离婚协议书一般包括:
    1.离婚双方的个人信息,包括性别,名族,出生年月,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2.写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规定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4.标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案
    5.标明夫妻债务的处理方案
    6.注明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7.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约定
    8.违约责任的约定
    9.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10.双方签字盖章
  • 你好,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如果是自愿离婚的,那么就是属于协议离婚。这个的话,离婚协议一般是要这样写,协议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
    可以按照这个范本来写
  • 你好,你可以请律师代写离婚协议
  • 主要就双方基本信息,双方离婚的原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办理离婚证日期,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写清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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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