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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的丈夫在结婚期间一起在城里供了一套房子,现在我和他的感情非常不好,也经常没有在一起住,所以现在闹到要离婚了,想想了解下离婚婚后房产怎么处理?是不是可以直接把房子卖了,得到的钱直接平分?谁可以告诉我?

民事相关
2018-04-21 22:23: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现行的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因为根据你的描述这套房子是在婚内买入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协议取得无法达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即首先可以与你的丈夫进行友好协商房子如何处理,如果最后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为几种处理方式: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 你好,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你们协商一致把房子买了,把钱平分也是可以的,另外,如果是一方保留这个房子的所有权,那么,去办理登记过户的手续后,获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金钱上的补偿,这样也是可以的,
  • 当然可以把房子卖了,然后平均分钱;也可以一方要房子,然后补钱给另一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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