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今年六十岁,想要再婚登记,想知道,登记后,如果两人感情不合再离异,财产分割情况?如果父亲先于对方去世,我们对于她是否有赡养义务?对方没有房子,父亲百年后是否还得考虑她的居住问题?
-
婚前财产各归各所有,结婚之后如果有收入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将来百年以后,新的配偶和你都是同一顺位继承人
-
1、婚内财产一人一半。2、没有赡养义务、3、领证后你父亲去世,女方有法定继承权。4、女方由其子女赡养
-
一般均分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法定继承权。
-
如无其他约定,一般均分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法定继承权。
-
婚后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用承担赡养义务,对方可以居住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