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法律责任问题,借款期限一个月,借款日期2016年11月26日,还款日期2016年12月28日。时至今日,借款人无法联系,债权人也没有明确口头说明和书面文件要求担保人偿还,2018年4月17日担保人收到法院传票,债权人与2017年10月对借款人和担保人提出诉讼,定于2018年5月3号开庭,现在担保人有责任替借款人偿还吗?本次诉讼是否已过了诉讼时效?

债权债务
2018-04-29 15:51: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担保人是有责任偿还的。诉讼也没有过诉讼期限。但是不知道担保人当时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在法院没有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之前,要求担保人偿还,担保人有权拒绝。具体情况您可以跟我免费来电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 您好,主债权债务关系尚未过诉讼时效。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有关于保证期间的约定吗?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您可以免费来电详细描述下担保合同的内容,以便律师能够做出更准确的判断。
    追问:没有明确约定担保期限,是属于连带保证
    追问:没有明确约定担保期限,是属于连带保证
    追问:没有明确约定担保期限,是属于连带保证
  • 你好,担保人有责任还款,但是还款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第二个问题,没有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两年。方便的话,你可以来电详谈,我们具体指导
  • 你好,如果在担保期内,债权人没有主张过权利,担保人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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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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