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交了定金,现在不想要了,怎么能退定金啊?签了定购协议,它其中有一条协议: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前,已知晓并接受甲方在售房处所公示的甲乙双方将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含补充协议)全部条款内容,双方约定以上文件为最终的签约文本,且双方之间有权利义务均以上文件的约定为准。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对上述文件内容有异议,或以其他任何非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事由为由拒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含补充协议)。现在还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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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双方签订合同对于定金如何约定,一般情况下一方解约,定金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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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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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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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