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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聘时,说让我先签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也就是没有任何保险以及福利的小时工,但我们平均一天工作7小时,并且约定的小时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时签了以后也没有给我们一份协议。说是之后各项指标达标后可以转正并缴纳社会保险,结果半年过去了,根本就没提转正的事,现在公司生意不好就把所有小时工裁员,并且说只要提前三天说我们就不能要求什么,我可以去仲裁要求把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补上吗?

其它综合
2018-04-19 16: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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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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