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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住北京,是北京本市人,家里有两套经济适用房,家里孩子打算出国留学,家中的积蓄不是很多,留学申请的也比较急,现在急需用钱,所以,想要卖出一套房子,但是,不知道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可以买卖吗?

房产纠纷
2018-04-16 16:33:2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北京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买卖的,相关政策如下: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按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子出售额的10%补交归纳地价款。补交的归纳地价款的核算方法: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归纳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宅。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契合经济适用住宅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分收买。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供给原住宅买卖合同、住宅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有必要契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历的人后,仍契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能够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 你好,北京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买卖的,买卖政策规定如下:1、经济适用房规则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买卖;2、政策规则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能够合法出售;3、现在还未满5年状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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