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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3千克是必死无疑吗?

其它综合
2018-04-19 09:33:4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1]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建议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根据案件分析以及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辩护;详细情况,可以来电咨询
  • 不一定,有主犯和从犯,有情节轻重,还有自首和立功一系列因素(当然,毒贩自首率几乎为0%),不过你说的三公斤,确实是深圳实际审判中的一个生死线。
  • 一般会在无期徒刑以上,如果有立功等可以减刑。
  • 有判死刑的风险,看地区。
  • 这个要看是什么毒品,还要看是什么性质。。。详电!
  • 未必。构成贩卖毒品罪必须要有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即行为人必须知道自己的行为对象是毒品,且具有贩卖的目的和贩卖行为。也必须是最终认定的毒品数量达到死罪的标准。
  • 你的,犯罪嫌疑人现在被羁押在哪里的看守所?是否需要请律师进行辩护?
  • 不是的,只要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才会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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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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