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女同事喊去吃饭喊去酒吧玩,然后大家都喝多了,她叫一起上厕所,厕所上完之后,她叫我进厕所去,当时大家都喝多了,我以为她叫我进去扶她出来,我进去她抱着我,亲我,然后互相都亲了对方,并且还互相抚摸了对方的下面,裤子什么都脱了没有插进去,抚摸同时双方都没有拒绝,男的射出来了,不过没有插进去也没有射进去,射在外面了,双方都是喝酒喝多引起的,这算强奸吗?

婚姻家庭
2018-12-06 22:57:0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不属于强奸,强奸是指违背女方的意愿,采取暴力或者威胁的手段,强行和女性发生性关系!双方都是成年人,都是酒后状态下发生的一些动作不构成强奸
  • 这不算的 自愿的
  •  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行为人利用被害人醉酒、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违背其意志发生性关系的,依法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构成强奸罪的情形有两种:
    (1)针对年满十四周岁以上妇女或少女的:违背对方意志,在对方非自愿的情况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发生性关系。
    (2)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对方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处。

    《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及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由于生理上的特点以及一般情况下男子比女子强壮,有能力强行与女子进行性交,所以通常意义上的强奸指的是男子在未得经许可的情况下强行同女子发生性行为。广义上,不论男女,凡是一方以暴力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由于各国国情的不同,一些国家认为,只需要满足“强行发生性行为”这一定义,即构成强奸;另一些国家则只承认男子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强奸。
  • 不构成强奸的,不用担心。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