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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表弟,他和她的女朋友,两个人不懂事,未婚就先生下了孩子,然后他们现在想要把这个孩子给遗弃了,但是又怕以后被别人发现,请问一下如果以后他们被认定为遗弃罪的话,遗弃罪需要什么证据呢?一切罪证据包括哪些呢?

婚姻家庭
2018-04-15 18:44: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遗弃罪是指对于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比如说父母拒绝抚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子女拒绝赡养已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需要搜集的证据主要有:1、遗弃者有义务、能力对被遗弃者进行抚养;2、遗弃者在多长的时间内没有尽任何的抚养义务;3、造成的后果。
  • 您好,遗弃罪的证据要包括首先是证明您表弟和他女朋友负有扶养他们孩子的义务,然后证明您表弟和他女朋友明明有经济能力能够去负担扶养却拒绝扶养,最重要的证据就是证明您表弟的孩子没有生活能力,是由于您表弟两个人的遗弃而那个孩子没有生活能力而受到重伤或者死亡。谢谢。
  • 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主要靠当事人自己收集证据。收集的相关证据应当形成证据链。
    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 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主要靠当事人自己收集证据。收集的相关证据应当形成证据链。
    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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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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