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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的一个亲戚,也不知道怎么染上了吸毒,今年被警察抓走了,现在很急,想咨询大家,吸毒第一次被抓怎么处理啊?我们能办理取保候审嘛,一般这种吸毒第一次抓怎么处理啊警察他们,还有这段时间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啊?

刑事案件
2019-04-11 14:46:0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第一次吸毒的话,而且如果只是单纯吸毒的话,并且没有其他的犯罪情节,那么这个是不属于犯罪的。因此不会被判刑,不会被判刑也就无法去办理取保候审。不过吸毒可能会带去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
  • 吸毒不构成犯罪,如果涉嫌贩毒公安机关才会刑事拘留,根据您的叙说,要办理取保候审,可以委托律师会见,详细了解情况。
  • 单独的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不会判刑,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则拘留、罚款,吸毒成瘾者会被强制戒毒两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取保候审以后,应当配合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做到随传随到接受讯问。如果涉嫌犯罪,应当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你好!吸毒属于违法不构成犯罪,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强制措施,只适用于刑事犯罪案件中,而吸毒不属于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依照《禁毒法》的规定进行强制戒毒。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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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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