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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用我的身份证去开公司,我是公司法人占100%的股份。因经营不善,出售49%的股份和法人给别人,但本人手上还有51%的股权,从始至终本人都参与经营管理,如果出事本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比如:偷税漏税,或债务过大等等。需要承担那些责任?

公司专长
2019-02-28 18:28:5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刑事责任一般没有,民事责任就不一定了
  •   承担债务的特点:

    第一、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不论是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消灭原债务,成立新债务。债务承担发生后,债务承担主体有所变化,但新旧债务仍具有相同内容,包括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移转于承担人。

    第二、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对于原生性债务系无效、可撤销以及非法债务等情形,不产生债务承担的问题。

    第三、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若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让或具有特定人身性质的债务,当事人不得协议转让。如当事人约定的由特定人履行的演出合同债务等不得转让。

    第四、必须有债务承担合同。债权人与承担人间的合同或债务人与承担人间合同经债权人同意均可发生债务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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