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认识一个女孩,说是可以和我谈男女朋友,后面因为她家里有事需要两千块钱,我就转给她了,之后她又以各种借口说需要钱,我有点怀疑了,这算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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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首先需要证明您与女朋友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仅凭您与女朋友之间有过转账行为还不足以证明就是您借给女朋友的,您还需要有进一步的证据。
另外,诈骗罪最低为3000元,暂时还构不成犯罪。建议您通过发送律师函的形式,以较小的成本向女朋友追回这笔钱。如果您已经有疑问了,尽量不要再向女朋友借钱或者让女朋友给您签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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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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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