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五月份的时候**公司给发了短信说我信用良好可以借款两万七,他们工作人员当时说如果用不了两万七的话是用多少还多少利息,还了两个月之后发现每次都是还那么多的,现在是每期还1630.59,总共要还33期,总共要还五万三千多,当时他们也没有告诉我给我购保险,保险也没用处,住院了也没有说赔付,我当时也没有看见什么书面合同之类的文件。。。我之前在**是办理过一次分期的,是购买手机的。。现在我就是想知道剩下的金额我是否可以不还?或者说是还本金?再有就是一点说这个利息是有多少的?麻烦各位帮帮我。现在已经是走投无路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