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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小超市上班,没签合同,现在做了七个月,想离职,老板不肯,说现在走没有工资得。当初老板娘请我来的时候是说要做满一年结清工资,一年之中每个月可以跟老板预支500,做满半年可以预支500-1000。当初请我来的时候没有说清楚这里的情况,我之前在这里做了三个星期的一个同学也没跟我讲清楚。现在我做不下去了,想走,老板不肯给工资,我该怎么告他?我和我同学以及这里的同事都没有签合同。该怎么证明我与这家超市的劳动关系?几个同事又应该怎么证明我与这家超市的劳动关系?以及同事们与这家超市的劳动关系又该怎么证明?

劳动纠纷
2018-04-12 21:58: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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