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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二月十八号我女儿被刑警队带走说是涉嫌強迫卖淫罪逮捕这能判刑吗

刑事案件
2018-04-10 20:49: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需要看具体案情的.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拘留之日起至判决生效前,除了办案人员和律师以外,其他任何人都见不上,当务之急建议你还是委托律师尽早介入,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给他交代一些必要的细节问题,防止刑讯逼供,同时到办案单位了解案情,查阅案卷材料。然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再决定采取不同的措施,若没有犯罪证据,律师可以向办案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要求无罪释放;若构成犯罪,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做罪轻辩护,争取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刑事案件的内容复杂,程序繁琐,需要经过立案侦查(公安局)、审查起诉(检察院)和审理判决(法院)三个阶段,整个案件办下来需要四个多月的时间,这期间除非取保候审,否则都是关押在看守所的,委托律师进行沟通十分必要。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可以最大程度上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可来电详询或者来我办公室当面详细咨询
    追问:前面几个孩子是十一号抓的我女儿十八号抓的我女儿没有参加他们的认何事情只是在一起吃了几回饭而以做为家长直接能到检查院了解情况吗
  • 是否能判刑,要看证据;如定罪,法定刑一般5-10年,严重的,10年以上;建议聘请律师介入维权。
  • 强迫卖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358条之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议你尽快委托律师依法进行辩护,争取让你女儿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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