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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生前将他的财产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进行了分配,他把他名下的房产给我,将他的财产二十五万留给了我姐姐,同时这份遗嘱之前有拿到公证机关公证过,但是我的姐姐一直认为这份遗嘱是假的,于是她起诉了我,我想问一下律师,请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如何解决遗嘱继承公证纠纷?

继承
2018-04-10 18:20:4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经过公证的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你的姐姐认为遗嘱作假,可以向公证机构提出复查。法院并无权力撤销公证书,因此这份遗嘱仍具有法律效力。
  • 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及相关规定,经过合法程序公正过的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如果您父亲的遗嘱经过合法的公证程序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尊重订立遗嘱人的意愿进行财产份额的分配。
  • 你好,既然她已起诉了你,你委托律师应诉就行了。
  • 公证遗嘱是不会有假的,你可以积极的应诉。
  • 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所有遗嘱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最能体现当事人的真是意思。法院在解决公证遗嘱纠纷中,一般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所以在几份不同的遗嘱当中,法院一般会认定公证遗嘱最有效,按照公证遗嘱的内容进行裁判。
  • 诉讼请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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