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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份跟厂商签订合同,预计12月份交货,由于工期推迟,到2018年4月初准备交货,合同上交易条款注明公司可以通过邮件,电话形式更改交货时间。我司也通过邮件和电话告知厂商。我司3月底通知厂商4月2交货,厂商拒绝发货,要改变合同的付款方式,合同上写明:预付30%,货到工地月结30天。厂商要求改变合同的付款方式,付清全款才能发货。我司跟厂商协商被拒绝,因此厂商为代理商,我司本想借助厂家来协调这件事,没想到厂商给出的结果是:这家公司并不是他们的代理商,也就是说这家公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的代理授权书是假的!我司想取消合同,厂商同意取消,单要求我们先把发票退给他们,他们财务确认后把我们当初付的预付款退给我们,我们公司担心这家公司到时候又违约不退我们钱,故不敢这样做,我们要求他们先退款,我们收到款退发票,厂商就不同意,非要按他们的要求。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了,请支招,谢谢

合同纠纷
2018-04-10 09:17: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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