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婚前和老公一起购买了房子,他出了9万,我出了1万,其余都是贷款,房产证在婚前拿到,房产证上是我们俩的名字,他拿的是大本子的房产证,我拿的是小本子房产证,如果我现在离婚,请问此房算共同财产吗,我能分一半还是要按当时出资比例分我只占一小部分,能否详细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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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当时无特别约定按出资额分房产的,我认为仍应视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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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四搂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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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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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如果贷款的部分由双方婚后按揭还款,该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无疑.
但是,婚前各自的出资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该房产的分割应该分成两个部分来看,婚前支付的首期款应按分额分割.
至于具体数额,可依房子现价计算出各项所占比例后进行分割,包括房子的升值部分都是可以计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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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