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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有一个朋友,她好像是绑架了一个有钱人的孩子,然后现在那个孩子由于想要逃跑,所以他就把他给绑了起来,然后不小心摔倒在地,现在这个孩子因为失血过多死亡,我想请问一下这个属不属于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呢,往家罪的结果加重犯,应该怎么处罚呢?法力上的规定是怎样的呀?

婚姻家庭
2018-04-10 09:04:5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目前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对此进行了修改,因此现在绑架致人死亡的情形,分别认定为绑架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便不再是加重刑情节,而是择一重罪处罚,也就是绑架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两个之中,哪一个更重就认定哪一个。
  • 关键看孩子死亡和绑架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你这种情况应该属于结果加重犯,在10年以上。。
  • 你好,只能说后果很严重,具体的建议你委托律师,律师自然会告诉你
  • 你好,是属于加重犯罪,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绑架罪有结果加重犯,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就是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还有就是限于绑架行为本身过失导致被绑架人死亡,并要求绑架行为与死亡之间具有直接性因果关系。希望我的介绍可以帮助到读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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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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