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购买了某大型酒店的客房,有购房合同和网签手续,缴纳了购房全款以及维修基金和契税印花税 ,有国土房产部门的确认函,市级政府亦作出批复,同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客户办理”房屋不动产证”。
但是,酒店方不予配合,不提供该酒店的客房分栋资料,致使业主办证受阻。
现部分业主主张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裁判”强制执行”。不知此举是否恰当?
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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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诉讼请求不可以直接写为“强制执行”,因其不符合起诉的规定,很有可能会被法院驳斥不能直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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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呀,你们作为购房的业主方可以依法进行维权,如果你们没有起诉,可以直接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然后由法院强制进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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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购房合同和相应的网签手续,且也满足了相应的过户条件,是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配合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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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