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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山东滨州开纺织厂,于06年1月左右(春节期间)与上海某厂签下18万的买卖合同。我们负责买纱织布,他们负责交钱拿布。后来我厂按期交货,他们已经接受了货物却说我们的产品不符合要求。并以此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并且从那个时候起一直推托到现在。而我们无能为力。 我想知道如果法院判决下达后,他们拒不执行怎么办?他们在法庭里同意支付货款可是仍然拖欠怎么办?法院规定执行判决的期限是多久?如果逾期未执行应怎么处理?我应当怎么办?

公司企业
2006-07-20 00:35: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签订有正式合同,并且你方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的交付了货物,那么对方就应该履行付款义务,如果其对货物质量存有异议,其在收货时是否提出?是否有证据证明?以上均由其承担举证责任。

    你现在所关心的执行问题,有一个前提,即得法院依据证据、法律判决你胜诉。根据法律规定,生效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拒不执行的,法院执行庭可以强制执行,查封帐户及资产,建议你在诉讼时先期保全对方财产,以保证你胜诉后可以顺利获得执行款。
  • 谢谢各位

    还想问一下委托律师的费用是多少
  • 委托律师的费用只能直接同要聘请的律师协商确定。

  • 知道了再次感谢
  • 你方可以起诉,如对方认定质量问题,可在诉讼中举证.
  • 可以委托当地律师代为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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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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