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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我被人持刀所伤,轻伤,当时的血衣那些还留着,也有伤人者亲母签字的赔偿欠条,上面注明了是持刀伤人,但是没按手指印也没写身份证号码,当时谈的条件是半年内赔偿2万给我,但是到现在我也只收到6000,如果我现在去公安局报案,是否还能立案?

民事相关
2018-04-10 08: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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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