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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机动车,我是电动车,在事故科经协商对方给我写了个协议,赔付我医疗费,误工费,电车修理费,此事故一次性到底,双方再无异议,有签字和指印,然后签的事故认定书对方主责我是次责,保险公司的赔付手续就剩对方签字了,现在对方却要求我赔付他机动车百分之三十的维修费,他之前写的赔付协议有用吗,我要赔付他修车费吗?

交通事故
2018-04-08 1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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