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好,我小车与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主受伤作了开颅手术,已治疗40天,现手脚能动,认得人,医生讲恢复得不错,已发生医疗费用9万元,全部由我垫付。伤者53岁,单身,无子女,现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经济条件困难,无钱垫付医疗费用,4年前因交通事故做过开颅手术,缺损颅骨未修复,这次是同一位置淤血做开颅手术。今天拿到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无红绿灯路口双方直行,我小车左未让右负主要责任,摩托车主即伤者无驾驶证无牌无保险未带头盔,是次要责任。交警建议伤者起诉,我小车三责险50万元。现在我想咨询一下,1.责任划分合理吗。2.后面还需医疗费用,如果医疗费用全部由我垫付,伤者那边起诉时是否可以把医疗费用也作为起诉内容,再返还给我。3.如果伤者那边不把医疗费用作为起诉内容,法官是否就不会判还我医疗费用,还需我拿发票去保险公司报帐,这样我担心保险公司只给我70%,还有非医保费用也不报给我。请问我如何才能尽可能全额拿到我垫付的医疗费用,谢谢!

交通事故
2018-04-08 16:33: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