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申请离职,提交了离职申请,部门领导和人力也签字同意了。问题是在走公司有工作交接流程中,部门有些同事不配合或者说是不承担责任,有些工作交接完后不签字,导致整个交接流程一直难以办理完。
那我30天之后,依然可以要求人力部门办理所有的手续么?还是有其他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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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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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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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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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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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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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0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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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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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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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