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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在房屋租赁期间将房屋卖给了乙方,现在租赁方不肯搬走,买房人(乙方)催我交房。双方沟通无效,本人也愿意补偿租赁方或买房方的损失。如果买房人(乙方)到法院起诉我,我愿承担违约金(总房价的20%),我可以解除原购房合同吗?我可以将房款退给买房人(乙方),将房子收回吗?另外就是现在房子已过户给了买家(乙方),水电户口也都过户了,就剩无法按期交房了,如果按违约赔偿的话,我的损失有多少?麻烦能帮我分析一下好吗?谢了。

合同纠纷
2018-04-03 18:56:4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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