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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叔叔前天开车出门,途中一位老人突然横穿马路,王叔叔急忙刹车,但是老人由于受到惊吓,当场倒地不醒。王叔叔立马把老人送往医院,但是送到医院老人已经不幸离世,经检查是由于心脏病突发。老人家属一口咬定王叔叔是肇事者,索要巨额赔偿。这种情况是交通肇事吗?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2018年最新的是怎么规定的?

继承
2018-04-02 13:40: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l你好有证据证明不是他撞死的吗?要是如他说的,那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不会判刑。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 您好,关于您的交通肇事的立案标准的有关问题,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您描述的情况,您的朋友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老人由于心脏病去世和您的朋友行为只有间接关系,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构成侵权,更不是犯罪行为。
  • 你好!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怎样认定事故责任的呢?如果你叔叔不具有主观罪过,则不构成此罪。具体需要了解案情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或者当面约谈。
  • 这种一般不属于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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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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