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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是法院公作人员借钱给李某,刘某以李某的车质押做担保,但是欠条上出借人写的是朱某,没有写张某的名字。朱某也从来没出现过。办事和出钱的都是张某。刘某当时也不认识张某。借条也写了车辆质押。张某也把车开走了。这算质押成功吗?后李某也没还钱,张某以朱某的名义起诉李某和担保人刘某。借款人李某后来也消失了。法院判决担保人刘某偿还。现在就某该怎么办。中院也上诉输了。现在担保人刘某该怎么办。谢谢解答。

债权债务
2018-04-02 09:17: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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