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借款用途是借新还旧,借款到账后,银行将一部贷款还了借款人的旧贷款,又用贷款还了其他三人的贷款,现在货款还不上,法院判定让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这种做法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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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担保人承担的是否是连带责任保证。
追问:是连带,当时也是旧贷款担保人之一,新贷款的金额增了好多,我们都不知情
解答:你好,对于增多的部分你们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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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的贷款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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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不服法院判决可提起上诉
追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是独立的,旧的贷款担保人让转贷,签了两份担保合同,用款人是银行内部人,那三份贷款没有担保人,是以别人的名义贷的款,银行一次性把他欠的款都让我们担保的贷款还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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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后面的贷款是否签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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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