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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在员工怀孕期间,公司是不可以辞退员工的。如果辞退了,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赔偿一般是单位需要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龄来支付赔偿金,按照满三年不满三年半的工龄,支付你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也就是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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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劳动法规定护你再怀孕生育不易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雇他的。除非该员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这种情况是可以解除的。然后他的经济补偿金是不同时期的两倍,普通时期的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标准是工作年限乘以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孕产哺期间补偿金是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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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在职期间没有为你缴纳保险,辞职后,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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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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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建议职工不要自己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要向单位提出自己不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这样职工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以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补缴其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和要求单位支付劳动关系解除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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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这应当是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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