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朋友这两天问我咨询一些问题,他是这样说的,他的一个远房亲戚在工地受伤了,然后就想申请工伤的赔偿,但是用人单位不赔偿,说不是工伤。所以他们就想申请工伤的鉴定,现在就想问一下2018年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纠纷
2018-03-31 18:14: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所咨询的有关工伤认定的问题,按照我国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或者是患职业病的,同时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一些情形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发生的机动车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机动车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而且另外一点特别重要,必须是机动车事故,对于非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 您好!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就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得职业病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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