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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未婚同居生有一子,在孩子三岁我们解除同居关系。孩子由我抚养,解除同居关系到现在已经11个月了,当时我们并没有协商过孩子的抚养费,女方也从未给过。但是现在我想追要过十一个月的抚养费,包括后续直到孩子成年的抚养费情况! 那请问想我这种情况可以向女方索要吗?且这个抚养费是否收到法律保护?

婚姻家庭
2018-04-03 15:54:0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主张,这个受法律保护。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如果你方便的话。具体情形你可以通过号码联系我近一步免费咨询,希望可以帮到你。
    追问:程律师那请问一下如果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我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再就是未直接抚养方在法律上是不是必须支付或者说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然后假如在一些手续证明类似又不肯配合的情况下法院无法立案,那我是否可向当地派出所求助,?如果不行,我该怎么做?
  • 可以的 就算你们没结婚 可以向你前期 要求给付抚养费
  • 您可以要求孩子母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可起诉女方出抚养费!!!!
  •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 父母养子女天经地义,法律一定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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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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